详情Details

首页新闻中心行业聚焦详情

22 2016.7

南宁两类人员今起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附办理流程)

信息来源:广西新闻网

摘要:3月9日,从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务管理所获悉,该所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系统已经重新调试完毕,今日起,南宁市(含六县六城区)户口的两类人员可以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补缴费用。   早补缴 早享受根据自治厅劳动厅《关于做好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3月9日,从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务管理所获悉,该所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系统已经重新调试完毕,今日起,南宁市(含六县六城区)户口的两类人员可以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补缴费用。  

早补缴 早享受

根据自治厅劳动厅《关于做好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两类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补缴养老保险费用:一是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虽已办理退休手续但由企业负责发放退休金,或与企业有劳动关系,还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二是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现从事城镇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还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有什么好处?好处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上述两类人员只要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份(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就可以由个人提出申请,按政策终身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死亡后,按政策规定可同时获得两种补助费。一是丧葬补助费,按死亡上一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计算,例如2008年死亡的人员,可按2007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824.83元)的4倍计算;二是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按本人死亡当月应发养老金的8倍计算。另外,如果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符合供养老条件,每月还可以按规定从社保机构领取救济费。  

可从1988年起补缴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南宁市参保人员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可从1988年1月起补缴。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为例,参保补缴1988年1月至2009年3月,大约需要37500元。

按1988年1月至2009年3月办理了参保补缴手续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立即申领基本养老待遇,从今年4月起,每月可以从社保机构领到750元左右(估算数据,仅供参考)的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的多少,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申领待遇时的年龄、申领待遇时上年的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而有所不同。

另外,2008年已经按当时的规定,办理了从1996年7月参保补缴的人员,现在只要能够提供原在单位工作的相关资料(早于1996年7月以前),也可以按照所提供材料的最早年份,办理补缴手续(最早补缴时间不能早于1988年1月),并与之前补缴的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这部分人员,可以由本人持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南宁市社保所资料审核处办理审核申请手续,领取《参保资料收条》。5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补缴所需费用、身份证原件、《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参保资料收条》到一楼大厅办理缴费手续。补缴之后,符合申领基本养老待遇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马上可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待遇手续。

基本养老金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将随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例如2007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人员,2008年1月起人均提高102元,2009年1月起人均再提高110元。  

2011年1月1日后不再受理

2011年1月1日(含)以后,南宁市社保所不再受理补缴业务。符合参保补缴条件的人员,办理得越早越好,这是因为早办理一个月,补交的利息就可以少一些,并提早一个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还可以参加下一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

由于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较多,缴费金额较大,为了确保安全参保缴费,参保人员应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参保人员可以持银行卡刷卡缴费,所有银行的信用卡均可使用。

参保人员如何申领养老保险金?按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及以上,女性55周岁及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补缴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由本人带上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账户对账单1份(凭收据到二楼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彩色和黑白均可),到南宁市社保所一楼退管科领取并填写申请报告和待遇申领登记表各1份。经审核批准后,从申请办理的第二个月起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办理流程    

1、本人持在企业工作过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到南宁市社保所二楼资料审核处进行资料审核并填写申请表,领取《参保资料收条》

3、五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补缴所需费用、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正照一张、《参保资料收条》到一楼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参保补缴指南

◆办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人员带上相关材料,每周一、三、四全天,每周二、五上午,到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南宁市劳动保障大厦(埌西菜市场附近)一楼的社保所办事大厅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所需材料

(1)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由企业发放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或虽然未办理退休手续但尚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人员,由企业提供参保申请报告、退休金发放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社保所按单位参保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参保补缴。

(2)已经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现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人员,由本人提供原在企业工作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例如:原始工资发放表(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单位出具曾在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或荣誉证书、或工会证、或工作证等等能够证明本人在单位工作过的相关材料;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正照1张,到社保所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办理参保补缴。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