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首笔140万元维修资金交存 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11月18日,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归集,南宁市维修资金的管理正式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10月9日,《南…
首笔140万元维修资金交存
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11月18日,南宁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归集,南宁市维修资金的管理正式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0月9日,《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是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共同权益的一件大事。建立维修资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权益。据介绍,资金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具体负责全市维修资金归集与使用的管理、监督、指导的日常工作;同时还将建立健全全市物业小区的维修资金账目,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便捷使用。
11月18日当天,广西天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位于南宁市星光大道50号的“现代国度综合楼”的140万元维修资金交到资金中心,这是《办法》房地产施行后第一个按标准交存维修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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