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这些备受关注的立法项目今年有望出台。4月22日,南宁市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日前已正式出台,列入今年立法计划项目共有28件。其中重点立法项目有11件,争取今年内出台。 南宁市法制办经济法制科科长侯康顺介绍,南宁…
南宁市法制办经济法制科科长侯康顺介绍,南宁市政府今年的立法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项目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安全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急需制定或者修改的立法项目为重点,11件重点立法项目包括提请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3件、拟由南宁市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8件。
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行为,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节约型城市,今年将制定《南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拟将对《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修改;为促进公正执法,进一步完善罚没财物、赃款赃物处理程序和办案经费管理,拟将对《南宁市罚没财物、赃款赃物及办案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
与此同时,今年南宁市还安排了17件立法调研项目,包括《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南宁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南宁市户外公益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涉及的立法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
对未列入南宁市今年立法计划的项目,如有必要、条件成熟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列入南宁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进行立法。
11件重点立法项目
一是拟提请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3件,分别是:《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南宁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草案)》、《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
二是拟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规章8件,分别是:《南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南宁市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南宁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修改)、《南宁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改)、《南宁市旅游业管理办法》、《南宁市壮汉两种文字社会使用管理办法》、《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南宁市罚没财物、赃款赃物及办案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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